加入收藏
收费标准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    单位招聘    |    个人求职    |    网上交流会    |    培训频道    |    政策法规
您当前的位置:神州职场文章中心求职顾问权益保障 → 文章内容 退出登录 用户管理
 
员工办完辞职手续一周 公司却以旷工为由辞退
作者:佚名  来源:不详  发布时间:2008-5-6 17:24:30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华龙网讯(记者郑三波)3月21日,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的刘东办完离职手续。3月27日,重庆名瑞服饰公司以刘东3月24日至27日没有向公司提出请假手续,连续旷工4天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昨日,刘东说,公司不仅没有支付他3月份的工资,还拒绝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昨日下午,记者看到了刘东手中的“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单”。手续单上面清楚写着刘东的离职时间是3月21日,离职原因是合同到期。其中行政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经理均签字。另一个“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上称,刘2008年3月24日至27日没有向公司提出任何请假手续而不到岗工作,连续旷工4天,根据公司规定,予以除名处理。刘说,他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时间是2007年8月13日至2008年2月28日,公司没有提前通知他离职,而且公司拒绝支付3月份的工资和经济补偿。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名瑞服饰公司副总经理樊会柳。她称,此事她不是很清楚,拒绝回答任何问题。

    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经柱说,现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同样要依法支付劳动者的一定经济补偿。除非劳动者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他说,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刘东的劳动关系,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来源: 华龙网-重庆商报

[] [返回上一页] [打 印]
关于本站 - 广告合作 - 下载声明 - 友情连接 - 网站地图 - 管理登陆
版权所有:咸阳人才市场   shenzhouzhichang@163.com
联系电话:029-32888555    传真:029-32888503
技术支持:奈特星网络
陕ICP备06010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