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次8.0级的大地震中,很多企业,既包括直接受损的企业,也包括间接受影响的企业,都蒙受着巨大的经济损失。无奈之下,很多企业都将因此而被迫裁减人员。
但是,目前有些企业的裁减人员的行为仍然和法律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具体可以分为五个方面: 裁员理由 针对地质灾害的发生,一般来说,企业可以有两个裁员理由。
第一个理由为个别裁员的理由。《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条款,其规定的解雇理由需要注意三个要件,只有以下三个要件同时具备,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其一,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在合同订立期间发生变化,如何衡量这种变化达到了重大程度呢?应当以无法履行为确认标准。按有关部门的标准,这种客观情况的解释是: 一、发生不可抗力的状况,如年初的冰雪灾害、最近的地震灾害等。这类状况一般都是自然灾害,特点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二是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
其二,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变更协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用人单位不能直接解除合同,应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履行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不一致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三,客观情况变化解除只能适用于个别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以此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时,一次性解除人数不得超过二十人,也不得超过劳动者总数的百分之十。 第二个理由为规模裁员的理由。因为地震灾害的裁员人数,如果一次性的人数超过二十人,或者裁减人数达到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用人单位出现下列情形,可以进行大规模的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显然,本次汶川地震也可以构成规模性裁员的理由。 裁员程序 无论是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还是劳动者解除终止合同,都需要经过一定的离职程序。 如果用人单位依据汶川地震进行个别裁员,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通知。为了避免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在要求用人单位在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除了要通知劳动者,还要通知工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的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同时《劳动合同法》在解除程序上对规模裁员予以特殊规定。规模裁员不仅仅要求提前三十日通知,而且要求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同时,规模裁减人员方案还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裁员待遇 我国的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与终止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时,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六种离职类型,其中就包括上述的个别裁员和规模裁员。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对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作出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金数额=本企业工作年限×劳动者本人解除、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对此,需要提醒注意三点:其一,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按劳动部规定,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保持劳动关系的时间的年限。
在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经济补偿时,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工作时间超过一年但余下的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劳动合同法》予以分别处理,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 其二,劳动者本人解除、终止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的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其三,职工平均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对工资较高的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作出一定限制,劳动者月工资如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实行基数封顶和年限封顶双重限制,经济补偿金基数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计算,经济补偿金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工作交接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而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同时,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予以严格限制,在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对用人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选择恢复劳动关系,也可以选择不恢复劳动关系,此时用人单位应支付赔偿金。在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争议处理机构或者劳动行政部门也可以直接决定不恢复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而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即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在此,提醒用人单位,不要胡乱借大地震之名,忽视劳动法对员工的保护。而对于劳动者来说,也要积极地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